下雨請開燈 雨天行車使用燈光有學問
行駛在大雨傾盆的北京路面,看見有的人把車上能開的燈都打開了,有的人只開雙閃,有的人不開燈,您知道哪種做法是正確的嗎?
我國交通法中明確規定:“夜間路燈開啟期間,或者遇有霧、雨、雪、沙塵、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,應當開啟前照燈、示廓燈和后位燈!彼陨线呎f的那三種情況都違法了。雨天開車要注意的地方有很多,正確使用燈光可以大幅降低遭遇事故的幾率。
交通法里的規定看起來比較寬泛,實際上雨天行車對燈光的使用是非常講究的,我們應該根據能見度去決定到底開什么燈。比如在剛開始下雨的時候,天色比較陰暗,但能見度還不錯,這時我們應該使用示寬燈。
雨比較大的時候,雨水本身會阻礙我們的視線,同時路面的積水會被前車滾動的輪胎帶起來,形成一片水霧,也會對視線造成很大的影響,這時我們就應該開啟大燈或者前霧燈。有人認為開啟霧燈會晃到前邊的車,其實只要你的霧燈設計合理就不會出現這種情況,因為霧燈本身在設計時就不是用來照明的,它們的光束都很散,所以看起來很亮卻不會晃眼。
只有在雨非常非常大的時候才開啟后霧燈,因為我們紅色的尾燈本身就有非常好的穿透力,一般的大雨都阻擋不了它的光線,后霧燈的亮度非常高,是用來穿透濃霧的,在一般的雨天使用反而容易晃到后車,如果后車司機的視線受影響,那么我們自己的安全也就無從保障了。
不要使用雙閃
所謂“雙閃”就是危險警示燈,每輛車都有,開關是兩個套在一起的三角形。國內濫用雙閃的情況相當普遍,其實它只應該用在非常危險的情況下,比如前方有事故,或者你需要在主路臨時停車。一般行車過程中我們都不應該用到它,如果濫用雙閃很有可能會給周圍的車輛傳遞錯誤信息,導致危險發生。
以上說的都是白天下雨的燈光使用方法,中心思想就是在不影響別人的情況下盡可能讓自己變得顯眼一些,讓別人更容易發現自己。希望所有人都能拋棄白天不能開燈的錯誤觀念,正確使用車燈,為我們自己創造一個更安全的道路環境。